高压氧(治疗)科(室)需配备多少人?

发布时间:2018-03-21 16:21:28
作者:刘青乐

 
此主题相关图片如下:1.jpg

  根据《高压氧临床应用技术规范》(WS/T 422-2013)的要求,“空气加压舱的工作人员应由医师、护士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单台氧气加压舱的工作人员应由医师、护士和技术员(可兼职)组成,每增加1台应相应增加1名工作人员”。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安全,高压氧(治疗)科(室)的工作人员应由医师、护士、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其中组成人员必须有医师。鉴于医师可能面临休假、学习、会诊、病假等客观情况,医院应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调整,务必在有医师的情况下开展高压氧治疗。

  有的医院高压氧科只有护士,没有医生,一旦患者在高压氧治疗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很难做到及时发现,准确判断,及时和正确处理。一般来说,护士对患者没有处置权,只有对医师ORDER的执行权。在日常工作中,如果护士凭自己的经验应对特殊情况,无论处置是否得当,均可能面临法律问题。

  无论是空气加压舱还是氧气加压舱,操作人员不应少于2人;拥有多台氧气加压舱的单位,每增加1台氧舱,应相应增加1名工作人员。如1台氧气加压舱,工作人员2人;2台,3人;3台,4人…以此类推。不允许1人操作2台及以上氧气加压舱的情况发生。

  拥有教学、科研,以及设置病房的科室,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工作人员类别和数量。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