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压氧医学从业人员培训
高压氧是在高压环境中给患者吸氧来治疗疾病的方法,从业人员不仅要具备相应的医疗知识和日常医疗工作技能,还要了解气体物理学知识,熟悉高压下各种治疗和有关操作方法,灵活掌握气压高-低、低-高转换对患者及对所使用设备带来的影响。因此高压氧(治疗)科(室)的医务人员,医师、护士和工程技术人员除了本身的资质外,还要经过专业培训,了解和掌握高气压相关知识。
高压氧科应通过当地医疗准入临床应用能力的审核;从业人员应有高压氧岗位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岗证。有些地区从业人员在上岗培训基础上还要经过当地高压氧培训基地的培训才能上岗(广东省的高压氧医学从业人员必须在当地的培训基地培训3个月后才能上岗)。目前,我国各地对上述证书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有的地区从业人员只要接受了上岗培训,有上岗证就可以了;有的地区同时还要“设备管理证”,“设备维修证”等。
2007年“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停止医用高压氧舱从业人员集中培训工作的函”撤销长沙和上海两个全国高压氧岗位培训中心后,将高压氧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工作下放到了各个省市。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省市开展高压氧治疗的起步早晚不同,专业人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导致国内高压氧治疗上岗培训的情况相差很大。高压氧治疗起步比较早的地区,从业人员经验丰富,培训内容详实、实用,可为新入行人员打下较好的专业知识和工作基础;个别地区,从业人员经验欠丰富,培训内容不全、照本宣科、纸上谈兵,时间也短,培训效果差强人意。
高压氧医学相对于其他学科,起步较晚,尚有许多临床和基础问题没有解决。一些高压氧治疗开展比较好的省份所取得的成就和积累的经验,以及恶性事故带来的教训,是整个高压氧医学界共同财富。
多数地区对高压氧医学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地区颁发的上岗证还是认可的;也有地区针对当地高压氧医学的特点和发展现状,提倡本地培训,不鼓励域外培训也可以理解;少数地区对域外培训拿到的“上岗证”,无论优劣,一概不予承认,就不太合适了。如果所在地区的高压氧医学工作经验丰富,积淀深厚,为了保证培训质量,限制本地区人员域外培训尚可以理解;若是所在地区高压氧医学相关工作起步晚,经验少,整体落后,还限制本地从业人员域外培训,就很难理解了!同行们应有选择培训效果比较好的地区、内容和专家参加培训的权利,一来可以提高培训的质量,二来可以打破地区学术“壁垒”,促进交流,“取长补短”,对整个高压氧医学的均衡发展有好处。若自我封闭,只承认域内培训的上岗证书,固步自封,关闭同行们相互交流的渠道,丧失与其他地区同行分享优秀经验的机会,就会影响当地高压氧医学的发展。
高压氧医学从业人员应向其他发展迅速的专业学习,开放心态,克服狭隘思想,从高压氧医学发展的大局和未来出发,接受医学发展带来的新知识、新理念,海纳百川,勇于面对自身的不足,多做能推动整个行业发展进步的好事,少做为了眼前利益、无视从业人员感受和自身培训条件、封闭自己,影响高压氧医学发展的“坏事”。
其实,在临床工作中,各种高压氧舱的操作大同小异。高压氧上岗培训资质的管理可以借鉴驾驶汽车的资质培训和管理,在全国范围内营造一个轻松的、实事求是的,人性化的、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高压氧医学从业环境。只要有“驾照”,就可以在全国各地(甚至国外)驾驶汽车,而不是每到一个省市(或国家)都要考一次驾照。
对要求氧舱操作人员必须要有“设备维修”或“设备管理”的地区,请了解一下,培训人员是否达到了培训要求?拿了证是否就真的具备“设备维修、维护”和“设备管理”的能力?汽车驾驶员一定要有汽车维修和保养证才能开车吗?您可能会说汽车只是个交通工具,高压氧舱是个治病救人的设备,二者不能同日而语。但实际情况是,拿高压氧舱上岗证要比拿驾照容易得多,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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