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政司医用高压氧岗位培训中心简介(长沙)
卫生部医政司高压氧岗位培训中心(湖南)成立于1996年1月。鉴于湖南医科大学以教学严谨著称,湘雅医院的高压氧科发展迅速,1995年底卫生部决定将卫生部医政司高压氧岗位培训中心设在湖南医科大学,并任命吴钟琪教授(当时任湖南医科大学副校长)担任中心主任(见附件)。
本培训中心从1996年开始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按医政司批准的教学大纲,对从事或准备从事高压氧事业的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技师、机修工)进行培训。学习结束后颁发由卫生部医政司制定的上岗资格证书(见附图1-3)。上岗证有效期为三年,三年后须经再次学习后方可上岗。
(一)培训目的
1.学习高压氧学科的“三基”知识,掌握高压氧临床应用,尤其适应证和禁忌证。
2.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氧舱安全。
3.掌握高压氧舱的常规保养和维修技术。
(二)培训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和操作实习,在理论班前后提供一周的实习时间,可自由选择。
(三)培训内容:
1.高压氧的基础理论(物理、生理基础等)。
2.高压氧的治疗原理。
3.高压氧的最新进展。
4.高压氧在临床上的应用,包括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等的疾病的应用;高压氧在急救中的应用。
5.高压氧治疗的安全管理。
6.高压氧舱的维修和保养。
7.科研设计与论文写作。
本培训中心现在已举办高压氧岗位培训班19期,培训了来自全国各地高压氧专科学员2000多名。培训中心师资力量雄厚,全国高压氧学会主任张绪中教授、高压氧学会的秘书长房广才教授、方明德高级工程师以及高压氧医学会副主任委员郝鸣政教授、易治教授、常委郑世钢教授和且大文教授等均参加了讲课。本中心教学手段先进,具有齐全的现代化教学和管理设备,目前已配备了电脑、可携带麦克风、数字摄像机等;采用常规授课与录像、幻灯、多媒体教学相结合,力求每一位学员都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