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临床应用技术规范》诞生的艰难过程
2008年上海市成立了上海市医疗服务标准化委员会,随后向医学会各个专业委员会、各医院、各医学院征集相关专业标准。在各单位和组织选送的50余个标准中进行了层层筛选,由上海市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选送的《上海市高压氧治疗规范》在50余个选39个标准中胜出,又在39选12个标准中胜出,随后在12个选6个标准中胜出,最后又以4个最优标准之一向上级部门推荐。在2010年全国各地上报国家卫生部的37个标准中,经过严格筛选,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选送的《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规范》,战胜其他30余个专业,成为获得立项的仅有的6项标准之一(项目编号:2010-13-06),为高压氧医学争了光!
标准立项后,经过通讯方式与全国二级、三级医院的广大高压氧医学同行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编写组专家,翻阅了国内外大量的相关资料,结合我国高压氧医学发展的实际,按照标委会的要求写出了初稿。在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后,兼顾先进性、科学性、广泛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专家们对初稿进行较大幅度修改后,形成了函审征求意见稿。按卫生部要求以时任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全国委员为函审专家,发出函审通知34份,收到函审意见27份。汇总、整理后得到函审意见123条,专家组将函审专家的意见逐一核对、解释、分类、汇总,积极、仔细地听取和分析专家们提出的宝贵意见,谨慎取舍,采纳了其中的40条意见,对于不采纳的意见,逐一说明理由。对稿件进行修改后形成了会审征求意见稿。按编写要求,将中华医学会高压氧医学分会常委会作为会审专家,逐字逐句地对标准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专家组根据现场记录和录音整理出了会议纪要,汇总了专家们提出的82条意见。本着实事求是、充分尊重的态度,对每一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讨论和取舍。采纳了其中的38条意见,对于不采纳的意见,也逐一说明了理由。对标准进行再次修改后,形成了送审稿。2012年1月卫生部医疗服务标准委员会组织标委会委员对该标准进行了再次会审,标委会专家对我们的前期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宝贵意见。随后编写组根据标委会委员们的意见对标准进行了修改,并将标准改名为《高压氧的临床应用》,形成审查稿。卫生部审查专家们对标准的相关适应症和禁忌证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编写组结合目前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适应证、禁忌证内容不断更新的情况以及我国目前高压氧医学发展现状,对标准进行了重要修改,形成终审稿。编写组按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专家的要求,就标准终审稿附录顺序、文字、格式等进行了进一步修改,最终形成报批稿。
2013年5月卫生计生委,正式发布名为《高压氧临床应用技术规范》标准,并于2013年11月1日执行。
从初稿到报批稿,专家们本着对专业负责的态度,刨去主观自我,充分尊重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对标准进行了30余次的修改和答辩,终于在2013年5月获得卫计委的批准。
高压氧医学是个小学科,在许多行业相关项目的竞争中不占优势,受憋屈是常有的事。这次高压氧制定的标准能在众多的专业竞争者中脱颖而出,实属不易。除了参加编写人员刻苦努力、艰苦抗争、无私奉献以外,也充分说明这几年高压氧医学地位在提高,专业在进步,学科在发展。让我们珍惜这一学科发展的成果与契机,以宽广的胸怀,科学的态度,饱满的热情,敏锐的嗅觉,扎实的工作把高压氧医学推到它应有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