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一届医用高压氧上岗证培训班的通知
四川省地、市、州、县医院:
根据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用高压氧舱从业人员集中培训的相关文件精神,将高压氧舱的安全管理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卫生部医政司牵头组织,交由省级卫生医政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做好高压氧舱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08]424号),受四川省卫生厅委托,四川省人民医院教育培训处和高压氧治疗中心共同承办全省高压氧舱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方式、对象及资格认定:
1、拟定在今年分两批完成省内所有从事医用高压氧的医、护、技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由卫生厅医政处统一发放上岗合格证,并要求从即日起省内从业人员须持有四川省卫生厅医政处发放的上岗证书,方能从事医用高压氧岗位工作,参加外地培训取得的培训证书省级有关部门不予承认。
2、参加培训人员:
1)四川省各医疗单位从事高压氧医疗工作的医师、护士、从事操舱的技师(维修技师的上岗证仍参加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培训点培训,领取上岗证)。
2)省外从事医用氧舱工作的人员,如当地尚未组织集中培训,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高压氧检查机构承认四川省颁发的上岗证书,可到我省参加培训。
3、请各医院认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并于2009年6月15日前统一将本单位参培人员回执名单邮寄至:(610072)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二段32号四川省人民医院高压氧治疗中心 曾喻(收),或通过电子邮件:cry261979@126.com发送,在报名表中特别注明第一批和第二批培训人员名单。(回执单见附表2)
二、培训时间、地点
1、第一批培训时间:2009年6月29日-7月3日
6月29日上午8:30-12:00报到,地点:四川省人民医院第一住院大楼二楼学术厅,撤离时间:7月3日下午4:00
2、第二批培训时间待定
三、收费标准
培训费:1200元/人。
四、食宿:
学员就餐由会议统一安排,住宿费交通费回单位按规定报销,会议代表住科心酒店、国土宾馆
科心酒店 (浣花北路18号 电话:028---87317607)
国土宾馆 (浣花北路8号 电话:028---87320678)
五、授课内容(详见附表1)
①理论培训及授课内容、人员,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讲授国内外最新进展和相关基础理论及技术。
②实践技能,高压氧舱现场实际操作指导。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川省卫生厅医政处 王锦强 电话:028-86132393
四川省人民医院康复科 潘福琼 电话:13688338046;
四川省人民医院高压氧治疗中心 曾喻 电话:028-87393320,13881907483
四川省人民医院教育培训处 孙清华电话:028-87393489
四川省人民医院教育培训处、高压氧治疗中心
二零零九年六月一日
附1
四川省第一届高压氧培训班授课专家及内容
授课教师 | 授课内容 | 学时 | 单位 | 职称、职务 |
高春锦 | 高压氧治疗的国内外最新进展 | 4学时 | 北京朝阳医院高压氧科 | 主任、中华高压氧学会主任委员 |
潘晓雯 | 高压氧治疗的基础理论 | 4学时 | 解放军海军总医院高压氧科 | 主任、中华高压氧学会副主任委员 |
王培嵩 | 五官科疾病的高压氧治疗 | 4学时 | 青岛医科大附院高压氧科 | 主任、中华高压氧学会副主任委员 |
刘青乐 | CO中毒的高压氧治疗 | 4学时 | 第二军医大附院高压氧科 | 主任、中华高压氧学会常委 |
王忠奎 | 高压氧的结构和安全管理 | 2学时 | 四川省技术监督局锅检所 | 工程师 |
何春阳 | 神经系统及老年科疾病的高压氧治疗 | 4学时 | 成都军区总医院高压氧科 | 主任、省高压氧学会副主任委员 |
赵宏星 | 外科疾病的高压氧治疗 | 4学时 | 遂宁市人民医院高压氧科 | 主任、省高压氧学会副主任委员 |
潘福琼 | 高压氧的管理及质量控制 | 4学时 | 四川省人民医院康复科 | 主任、省高压氧学会主任委员 |
黄玲岭等4人 | 实践技能培训 | 4学时 | 四川省人民医院高压氧治疗中心 |
附2
四川省高压氧上岗证培训班回执
单位 | 地址 | 邮编 | 科室 | 联系电话 |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及职称 | |
第一批 | 第二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