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政司医用高压氧岗位培训中心关于举办高压氧学习班的通知
卫生部医政司医用高压氧岗位培训中心关于举办高压氧学习班的通知
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
各医院医务科:
本中心将于2000年11 月在长沙举办高压氧医、护、 技专业人员岗位培训班,学习结束,经考试格,发给上岗证书。现将办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时间:
1. 理论班:2000年11 月17 日报到, 11月 18日~ 28 日为正式办班时间。
2. 操舱班:为了节约时间和路程费用,操舱班定在理论班前和后10天进行,即分别在2000年11 月 9 日到 11月17 日; 11月28 日至 12月6 日举办两期操舱培训班。
二、培训内容:
一)理论班:
1.高压氧基础理论 5.高压氧的安全管理及规章制度
2.高压氧设备及维修保养 6.婴儿氧舱的临床应用
3.高压氧的临床应用 7.医学科研设计与论文写作
4.高压氧操作规程及护理 (学习结束考试合格发给上岗证和继续教育证书)
二)操舱班:
为保证未操过舱的学员在获取上岗证的同时具有独立操舱能力,本中心接受操舱培训,凡需在本中心进行操舱培训者可实习操作多种舱型(我中心现有大型氧舱,单人氧舱、婴儿氧舱、动物实验舱,纯氧饱和舱),或选择舱型操作学习。结业后发给操舱学习证书。
三、收费标准
1, 理论班每人收取培训费及资料费共850元(不包括食宿费)。食宿统一安排 ,费用需自理,回原单位报销。
2, 操舱培训学习的学员请准备10天的食宿费和300元的操舱培训费。
四、办班地点:湖南省总工会招待所(长沙市民主东街22号),电话:4320186
五、通讯地址:湖南医科大学湘雅医院高压氧科 邮编:410008
六、联系人: 肖平田 教授,吴致德老师 电话:0731-4327425
注意事项:
1. 请接通知后将回执单填好立即寄回,最好能同时电话联系,以便安排食宿等事宜。
2. 此通知发放有限,请互相转告您所在地区氧舱单位,回执复印有效。
3.请自带用于上岗证的1寸相片两张。
4.学员可以只参加理论培训、考试合格后领取上岗证。操舱培训自由选择参加。
5.参加操舱培训的学员必须在11月10 日之前电话与我中心联系共商具体学习日期,以便作好安排。
八、交通信息:
1. 11 月 17日早上 7时半至当晚10时半,在火车站出口处安排有接待人员,由专车送往办班地点。如超过晚10时半才能到达长沙者,请于出发前与本中心电话联系。
2. 乘车路线:火车站乘111路公共汽车─→兴汉门站下车─→沿陋园宾馆方向步行300米,再往左侧巷内走200米左右。
卫生部医政司医用高压氧岗位培训中心
2000年 9月20 日
表1 理论班报名回执单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电 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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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操舱班自选表
姓 名 | 多人舱 | 单人舱 | 婴儿舱 | 其 它 | 自选操舱学习时间 | |
月 日至 月 日 | 月 日至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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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表1 理论班报名回执单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电话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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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操舱班自选表
姓 名 | 多人舱 | 单人舱 | 婴儿舱 | 其 它 | 自选操舱学习时间 | |
月 日至 月 日 | 月 日至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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