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塞!——人心莫猜!又一名医生因“会诊费”被停职调查!
转收专家会诊费被偷拍,涉事医生被停职,面对患者挖下的坑,直管埋头看病,从不抬头看坑的医生,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为他人抱薪者,却被他人冻毙于风雪。
今年花甲之年的韩某,因患脑梗入住山西洪洞县人民医院,需要做手术。
院方征得患者韩某同意后,为她从北京请来天坛医院专家做支架手术,但要收一万元专家劳务费,并且没给收据。
术后不久,一段洪洞县医生收“红包”的偷拍视频传到了网上,视频里,医患双方在手术室里递收了厚厚一叠现金。这段视频立即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事后,洪洞县人民医院外科主任王某称:在手术室向患者收钱虽然不规范,但下面医院现在都这样。
医院回应此事时说,事前全部已经征得了家属同意。
病人家属递红包、医生私下偷收红包行为屡禁不止。业内人说,类似情况相当普遍, 专家从外地来产生各种费用,不会从医疗费中支出,都是家属交给院方。
但律师称,此举属于违规。
目前,当地卫生部门已介入,涉事医生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实际上,专家收取会诊费事后被举报事件时有发生。
去年12月17日,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三院骨外五科,就被患者家属在手术结束后,举报收红包。后经齐齐哈尔市卫健委调查发现,也是因为患者家属通过主治医生给上级医院专家5000元会诊费,没有给患者提供收费票据而被患者举报,最终导致了医院被全市通报。
今年4月份,苏北某院一医生,向患者收取了双方术前约好的外请专家会诊金及设备耗材费。患方也同意邀请上级专家进行手术,但由于只能现金支付,不能转账,再加上院方亦未提供会诊金收据等相关证明,患方认为这是以会诊金的名义索要红包。于是手术结束后不久进行了举报。最终卫健委调查后认为,医院的会诊费支付方式违反了《医师外出会诊管理的暂行规定》第15条:会诊费应由邀请医疗机构支付给受邀医疗机构,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规定。遂给予了医院警告处分,责令限期整改,并责成医院依照相关规定对涉事医生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做出严肃处理,同时责令退还会诊费。
前车之覆,不能后车之鉴,为何会反反复复发生这种事情?为何医院、医生不能正正规规的依据法规条例来行事?
这是因为,如果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的暂行规定》第15条:会诊费应由邀请医疗机构支付给受邀医疗机构,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规定来操作,那么会诊费很低很低的,低到根本就请不来专家。人家教授也不是雷锋,拿着几百块钱坐飞机、坐高铁、坐私车过来冒险给你会诊、手术?所以,要想请得动专家,只能私底下给比规定较高一些的现金。
转收专家会诊费被偷拍,涉事医生被停职,面对患者挖下的坑,直管埋头看病,从不抬头看坑的医生,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为他人抱薪者,却被他人冻毙于风雪。
天道理、地道理,让好人受气你就没道理。
对此,知名医疗媒体大V@毛毛虫愤慨道:山西洪洞县出名了,出了这种坏*以后医生听到去洪洞做飞刀得掂量掂量了!这种坏*真是绝了,倒打一耙,这个县其他的危重患者想要看,以后有大专家过去飞刀就很难了。
第一个本院的医生也不好意思再请上级医院的来了;第二个上级医院知道下面这么个情况也不敢来了。至于,这些个基层医院的医生被停职,那就打击更大了,整个院的没人敢再说请上级医院的医生了。有些人就喜欢这样求瓜得瓜,自己上北上广去做手术,异地吃住交通是一笔费用,去外地有没有床位又是一个问题。去了新医院,一系列检查重新再来一遍又是一笔费用,去上级医院,甚至异地跨省医保报销比例更低,又是一笔费用!这么容易算的账,被有些人*算的稀碎,本来多赢的事,就会被几个白眼狼给害了,以后都自己去大医院吧!
还有个别学医的圣母,说医生就是救死扶伤的,医生就要有医德再有医术?可没有医术,品德再好有啥用?医生救死扶伤没错,但谁这么圣母休息时间,飞外地开刀还不收取费用的。这位圣母,请以后给大家做个榜样!
要想富,做完手术告大夫!曾经成为年度流行语。
一个知情同意事先约定协商好了的事情,患方却过河拆桥,把会诊费说成医生收“红包”,并偷拍上传网上。这让我再一次想起了鲁迅那力透纸背的话: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然而我还不料,也不信竟会坏到这地步。
既然事先说好,既然知情且同意,那么就应该遵守契约精神。让好心没有好报,过河就去拆桥,毁掉的是后来人的路,损坏的是更多病人的利益。
很多这样的例子,契约精神被耍小聪明一次次打脸,一次次的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凡事多个心眼,才不会被人坑。
在古代医生的职业是神圣的,对上以疗君亲之疾,对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养性。可现在变了,人们不这样认为了,即使我们医疗部门自己提出待病人如亲人,但实际上,在经济飞速发展,人人都一路狂奔的时代,病人就是病人,不可能是亲人,你虽有心照明月,无奈明月照沟渠。你把手术做好了,但收了他额外不能报销的钱,他心里就不平衡了,就会坑你一下,让你跌跤,自己从法律的BUG中拿回不能报销的钱,既得到了优质医疗的服务又没多花一分钱。所以术前的约定俗成并不能得到法律保护。医生一切为了人民健康,但也应该一切按法律原则办事,才不会好心办成坏事。
患者的心思最难猜,你也别猜,一猜就很容易伤不起。一切按照程序走,保护自己,也是保护他人。
自古文事武备,有菩萨心,也要有降魔杵!在警察执法都打开执法记录仪的年代,医生们还在依靠相面来辨别真善美,用洽谈来取得自愿和共识,形成所谓的口头契约,直接草草收款!这心实在太大?真是朴实无华啊!
因为,即使医生收会诊费这样做,一万个人都接受,但只要有一个人质疑,那之前的一万个就完蛋,弄不好自己贴钱不算,还落得个收受“红包”,医德扫地身败名裂的后果!
虽然医生采取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的做法的目的和初心,是使病人的利益最大化,但这和当初的“聊城假药案”又有什么区别?你考虑病人的利益最大化,你能保证所有患者都会事后感谢你么?一万名患者里边,只要有一个事后反咬你一口的,你前面的9999个好心办好事的努力就都被否定成了好心办坏事!这是在自己给自己挖坑跳啊,合情但不合法,同情却得不到支持。
所以啊!现在看病,不但要看病,还要同时具备能看穿人心的异能,否则一个意外,就可能毁了良医一辈子。
让专家下基层会诊做手术是造福广大患者的好事,但我们呼吁,一些政策亟需跟上,比如会诊的各项支出透明化合法化制度化,只有这样,专家才会愿意多下来,才会真正惠及广大患者。
否则,此类事件每发生一次,对医者仁心,对医患关系,都是毁灭性的打击。久久为功,因果循环,会逼迫医生突破医者父母心的道德局限,明哲保身,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医生以后必然都会推诿,患者也必然失去很多最佳的救治的方案和机会。因为合规就不会有事,劣币驱逐良币,最终医生都会良心雪藏。
英国作家萨克雷说过:“如果一个人,身受大恩之后又和恩人反目的话,他要顾全自己的体面,一定比不相干的陌路人更加恶毒。”
在相关法规没有出台之前,这样的事我相信一定还会发生。这不是哪一家医院哪一个医生的错,不依照公理道德治理,而一味追求法规的底线,最终大多数的医生都不会承担风险,就有可能造成病人们合法合规的病死。
这件事没有任何无辜者,患者们看戏般看着好医生被医闹欺辱,相关部门合规无奈的让医闹钻空子停职医生,如同重庆坠江公交,没有谁是无辜之人,因为他们都曾那么事不关己的放任车闹去攻击司机。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天堂和地狱,那一定不是空间上的位置,而是人心的经纬。所有人性冷暖的一面,都通过患方这个具体的个体,短兵相接地传导到医生那里去感同身受。
医院是最易见证人性之地。法律与道德在摩擦,良心与邪恶在较量。一念天堂,也一念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