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学术评审落入 “权威大牛” 的“一言堂”
樊秀娣
同济大学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上海高校智库管理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我们发现,在多起严重危害国家科技经济发展的 “虚假” 学术成果背后,不是没有完整的评审制度和严格走完的评审流程,而是评审结论被 “权威大牛” 评委的失误评判所误导。就拿震惊海内外的 “汉芯系列” 造假事件来说,2003 年,造假者将从美国买来的芯片加上自己的 LOGO 摇身变成了 “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的“汉芯一号”。如此粗劣的造假手法,竟然没能被国内最高级别的顶级专家评委所识破?如果因为高科技成果一时难辨真假尚可原谅的话,但在此之后三年多的时间里 “汉芯系列” 在拿不出任何成品的情况下却依旧未被揭露,相反造假者及其团队却一路“凯旋高歌”,斩获名利无数,这样重大的评审失误真不该不了了之。
首先,“虚假”科技成果靠着 “权威大牛” 的“首肯”成了“皇帝的新衣”。
其实大多数业内专业人士心里清楚,正是由于 “汉芯一号” 成果鉴定中 “权威大牛” 对此的极高评价,才使得 “汉芯系列” 处于无人胆敢质疑的地位,也正是 “权威大牛” 的一言九鼎,使得学术打假事件大费周折。本文所指的 “权威大牛” 是指在专业领域内处于绝对地位的 “响当当” 人物。他们以学术起家,大多数人拥有高级别学术头衔和一些领导职务。“权威大牛”一般官学两栖,由于身份和地位的显赫,他们在学术评审中的实际影响力极大。然而,“学术”本无 “权威”,从根本上说,学术评审“忌讳” 权威,绝对的权威很可能是学术的“祸害”。
现实中 “权威大牛” 的“一言堂”不仅影响学术评审结果,而且还被学术不端者用以作为掩盖真相的 “保护伞” 和逃避质疑的 “挡箭牌”,这样的情况并不少。为此,越是高级别的学术评审活动,越要防止“权威大牛” 的“法力无边”。而要在学术评审中遏制“权威”,光靠同行和社会监督难以奏效,需要国家的“顶层设计”,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严格规范和执法。
其次,学术评审中的 “一言堂” 为学术不端者提供了投机钻营的“空子”。
学术不端者要钻学术评审的空子,搞定 “权威大牛” 一定是首选。在当今国内学术圈 “傍大款” 流行的风气下,虽然在学术评审中专家评委必须独立评判的道理人人都懂,但在现实中,专家评委往往都不愿和 “权威大牛” 的观点相左。理由很明显,因为专业领域顶尖就这么点大,谁得罪了 “权威大牛”,谁今后的发展和利益就可能会受损。所以,即使专家评委中有人对“权威大牛” 的评审结论心存异议,却很少有人会 “挺身而出”。如此的学术评审,看似程序、形式公正,然与实质正义相去甚远,因而遏制“权威大牛” 在学术评审中的 “权威” 影响力现实意义重大。
从某种角度而言,学术不端者看重 “权威大牛”,无非是因为“权威大牛” 的现实影响力。因此,把 “权威” 关进制度的 “笼子” 里,也是对 “权威大牛” 最好的保护。事实也是如此,大多数 “权威大牛” 虽然往来于官场与学界,但骨子里终究是学者,他们经不起 “巧言令色”,容易被别有用心者所迷惑。而且,不少“权威大牛” 长期忙于行政事务和应酬交际,对快速发展的专业知识日渐生疏,在一些专业领域也容易被 “欺骗”,而让这样的“权威大牛” 做科研项目的专家评委,无异于 “酒后驾车”,拿评审项目的“生命” 作代价。
再次,依法追责是遏制学术评审中 “权威大牛” 不当影响的制度保障。
学术评审不是 “法外之地”。文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要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体育运动员服用违禁药品,教练要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严重“失误” 的学术评审却可以等闲视之?相关的专家评委还可以毫发无伤?从道理上讲,学术评审涉及高深学问,一般的社会公众因其学识所限而难以参与评判和监督,而高层次学术评审又紧密关联国家科技发展的大政方针,所以来不得半点闪失。那种把学术评审当成 “名利” 来对待的评委,是对评审工作的严重渎职。对由此造成重大失误和损失的评委,不管是不是“权威大牛”,都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减少学术评审失误,杜绝学术腐败滋生,依法追责是根本。对学术造假事件,除了对学术造假的 “始作俑者” 依法制裁外,对相关的专家评委也必须严肃追责。如果专家评委判断失误,说明专家评委的学术造诣已不适合做评委,可以取消评委资格,直至荣誉头衔;如果专家评委与学术不端者相互串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依法追责,促使 “权威大牛” 珍惜自身学术名望,“如履薄冰”般地行使好评委职责,遇到自己专业 “短板” 的评审项目,主动提出回避。相信只要专家评委人人履职尽责,学术评审就会不辱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