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治疗的新观点

发布时间:2015-08-05 20:19:15
来源:中国台湾网

脊髓损伤往往造成不同程度的瘫痪,早期、及时治疗对于患者神经功能恢复和预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阶段临床中主要处理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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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适的固定,防止因损伤部位的移位而产生脊髓再损伤。如颈髓损伤,一般先用颌枕带牵引或持续的颅骨牵引。

2、减轻脊髓水肿和继发性损伤:(1)地塞米松,10-20mg静脉滴注,连续应用5-7天后,改为口服,每日3次,每次0.75mg,维持2周左右,逐渐停药;(2)甘露醇,20%甘露醇250ml静脉滴注每日2次,连续5-7天;(3)甲泼尼龙冲击疗法,每公斤体重30mg一次给药,15分钟静脉注射完毕,间隔45分钟之后,在之后23小时内以5.4mg(kg/h)剂量持续静脉滴注,该方法仅适用于受伤后8小时内;(4)高压氧治疗,依据动物实验模型,伤后2小时进行高压氧治疗效果最好,但实际临床工作中很难做到,有文献报道认为伤后4—6小时内应用也能获得满意效果。

3、手术治疗:手术只能解除对脊髓的压迫和恢复脊椎的稳定性,目前无法使损伤的脊髓恢复功能。手术的途径和方式视骨折的类型和损伤的部位而定。手术指征:(1)脊椎骨折、脱位有关节突交锁者;(2)脊柱骨折复位不满意,或仍有脊柱不稳定因素存在者;(3)影像学显示有碎骨片凸出至椎管内压迫脊髓者;(4)截瘫平面不断上升,提示椎管内有活动性出血。

以上是临床中常见的处理方法。但是,近几年国内外多数学者及临床工作者,对于脊髓损伤中的一些处理方法及理念达成新的共识。如类固醇激素的使用。

近期,由美国神经外科医师大会(CNS)和美国神经外科医师协会(AANS)发布的关于《急性颈椎及脊髓损伤的最新循证医学指南》明确指出,急性脊髓损伤后早期不推荐使用类固醇。新版指南有19项I级推荐,每项均有I类证据支持。还有16项基于II类证据的II级推荐和77项基于III类证据的III级推荐(原文发表于2013年Neurosurgery杂志)。

新指南在"急性脊髓损伤的药物治疗"一章中认为,急性脊髓损伤的第24至48小时内,不能使用甲基强的松龙(MP)治疗。进行这样修订是因为临床上缺乏支持这些药物有益的医学证据。事实上,该报告还包括表明大剂量类固醇带来有害的不利影响的确凿证据。研究表明,急性脊髓损伤人群中使用类固醇会导致较高的感染率、败血症发生率,滞留在重症监护病房时间较长,使并发症增多,甚至死亡。

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医学中心的Langston Holly博士认为,该指南将为患者提供直接、有益的影响,新版指南明确规定,急性脊髓损伤中建议不使用甲强龙,没有I级或II级证据支持甲强龙的使用;与此相反,使用甲强龙治疗脊髓损伤具有明显副作用,此观点得到了循证医学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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