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号】 4071028901 【标题】 关于开办外宾华侨医院、诊所和外籍医生来华执业行医的几条规定 【时效性】 有效 【颁布单位】 卫生部/经贸部 【颁布日期】 890210 【实施日期】 890210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 医疗 【文号】 【名称】 关于开办外宾华侨医院、诊所和外籍医生来华执业行医的几条规定 【题注】规定 自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来华人员越来越多,仅常驻北京的使节、外商就达6000余人,每年来华观光旅游的外宾约2690万人(还不包括归国观光华侨),预计今后还会有所增加。但医疗卫生服务远不能满足外宾日益增长的需求。现为外宾服务的医院条件简陋,缺乏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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