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对国庆节及近期卫生系统安全稳定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12-09-26 18:16:1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做好国庆节及近期卫生系统安全稳定有关工作,确保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继续抓好打非治违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场地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剧毒和放射性物品、有毒生物制剂、特殊药品等的安全管理。要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及疏散逃生自救能力,严防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各级各类医疗服务机构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对患者尤其是病房的安全巡查,完善发生火灾时患者转移预案。节前要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卫生部要求全国卫生系统认真落实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要依托平安医院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体系,维护正常的诊疗秩序和医患双方的安全。

卫生部要求切实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重视当前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分析与报告,密切关注重点地区、高发人群,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疫源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饮用水供水单位、公共场所及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执法检查,落实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所在省份的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管理,确保在收到卫生部救援指令后按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无缝衔接的院前与院内绿色通道,做好人员、床位、设备等准备,保障节日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各级血站制订和完善血液保障工作预案,科学调整血液采集量和库存量,保障临床应急用血需求。

卫生部要求节日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在岗值班,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实行政值班和临床一线值班力量。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及治安事件等,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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