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四川省第七期医用高压氧上岗证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8 22:36:3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医用高压氧质控中心
四川省地、市、州、县医院:

      经请示省卫生厅领导后研究决定,我质控中心订于2014年10月22—25日召开四川省医用高压氧第七期上岗证培训班,现将有关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人员:

      1、四川省各医疗单位中,凡是未参加四川省内统一培训,未取得四川省卫生厅签发《高压氧上岗证》的高压氧从业人员(含:专、兼职医师、护士、从事操舱的技师)。及持四川省卫生厅颁发的高压氧上岗证,但上岗证已过期换证人员。

      备注:新进从业人员须持卫生厅指定进修医院的进修合格证;既往曾取得高压氧上岗证涉及换证的从业人员须持原旧上岗证方可报名参加培训。新办证人员报到时请自备小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2、省外从事医用氧舱工作的人员,如当地尚未组织集中培训,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高压氧检查机构承认四川省颁发的上岗证书,可到我省参加培训。

      请各医院于2014.9.30前将参培人员信息通过电子邮件panfuq@126.com;syhbo@126.com发送回执。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10月22日14:00~17:30;

      会议时间:2014年10月23~25日;

      报到地点:四川省人民医院高压氧治疗中心(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二段32号);教育宾馆(成都市青羊区一环路西三段新1号)。

三、收费标准

      ①参加培训学员不收取上岗证培训费,用餐由大会统一安排。

      ②住宿、交通费自理,住宿费:教育宾馆(标间:90元/天/床位)。

四、培训地点: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行政楼六楼阶梯教室。

五、授课内容(详见课程安排表):

      ①理论培训及授课内容、人员,邀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讲授国内外最新进展和相关基础理论及技术。

      ②实践技能,高压氧舱现场实际操作指导。

六、考核方法:理论考核+实践技能考核。

七、颁发证书: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四川省卫生厅签发上岗证书。

八、请学员都参加四川省医学会第九届高压氧学术年会,注册参加学术年会的代表将授予四川省级Ⅱ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特此报告。

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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