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医疗价格今年有望上涨
导语: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明确表示:“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不仅提到了议事日程,而且是今年重点工作。具体措施我不好多讲,但核心问题一定是要有利于我们医务人员服务价值的体现,一定要有利于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关系的理顺。”
4月27日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举办了“2014中国公立医院改革高层论坛”,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巡视员郭剑英就9日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做了细致的解读,并透露了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问题改革的信息。
放开价格的主要原因
我国医疗机构的价格管理基本体系,从上世纪90年代起,始终坚持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直到2000年之后才统一制定了医疗服务项目,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上按照盈利性和非盈利性划分。
从2009年开始的医改出台的相关政策依然延续了2000年以来的管理模式。如今,放开了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后,在实际上打破了一直以来延续的划分标准,不再按照盈利性和非营利性这套方式对价格管理,变成按照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
郭剑英强调:“之所以没有用民营医院的概念,是因为民营医院应该如何界定还存在分歧,因此用了排除法,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以外的,全部价格放开。”
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的主要目的有三个,首先是利用价格杠杆来促进医疗服务供给总量增加。
郭剑英表示:“现在存在的看病难以及附带而来的看病贵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供需不平衡的问题,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供给小于需求的情况下,看病难和看病贵的问题是无法解决的,采取综合性措施促进医疗机构服务供给增加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
虽然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并不能完全实现增加医疗服务供给,但郭剑英认为这是一个主要的措施,“可以在价格管理方面扫除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的障碍,同时我们也在向社会释放信号:政府在积极采取措施来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
第二个目的是让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以满足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在目前社会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的情况下,有相当一部分高收入阶层医疗需求与一般民众不同,单靠政府和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满足社会多样化医疗需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需求,对于超出基本需求的部分,更多的利用社会力量发展医疗机构提供,所以价格必须放开。”
郭剑英最看重的是第三个目的:用开放促进改革,即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来倒逼公立医院改革。他说:“改革公立医疗机构补偿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是解决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面,但如何推进公立医疗机构改革,问题十分复杂,进展也不尽如人意。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医疗竞争市场形成,就会促进公立医院主动改革。实际上过去我国其它领域内的改革也都用这种方法。”
文件落实需解决的问题
《通知》发布后很多专家给出了很高的评价,但因为这个通知内容很简略,在落实上,郭剑英认为还有四个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
第一,公立医院如何定义。《通知》第一条明确要求:各地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梳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审批权限于2014年6月底前向社会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
由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变化很快,目录更新会很频繁,因此要求公布公立医疗机构名录。但郭剑英说:“估计六月底前会有地方向中央打报告询问公立医院定义,我现在也没有明确定义,我们曾经尝试先下定义再公布名录,但研究来研究去,发现不好下定义,比如混合所有制医院政府占股50%以上的叫公立医疗机构吗?这个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第二,非公立医院能否自行设立服务项目。《通知》第三条: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属于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非营利性质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探索实行有利于控制费用、公开透明、方便操作的医疗服务收费方式。
这一点在研究制定《通知》的过程中也有分歧,郭剑英说:“有人主张不要按照这个项目规范来设立服务项目,价格都不管了,还管项目干嘛?也有人主张要参照规范设立,否则不利于监管和报销,因此最终这样决定。但我个人理解,在《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之外的项目,民营医院应该有自己设立项目的权力,现在新项目在公立医院必须层层报批,但价格都不管了,还让他报批项目干什么?”
第三,非公立医院自定的灵活多样收费方式如何与报销政策衔接?郭剑英说:“我们给了非公立医疗机构足够的自主权,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就是为了打破我们现在公立医疗机构比较死板的收费方式和模式,但要落实的前提条件是我们相关的配套政策必须相衔接,否则就没有办法实施。”
第四,实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政策含义是什么?郭剑英表示这是个需要研究的问题,“什么叫相同?支持的报销范围?报销方式?报销标准?还是别的什么?严格来讲,所谓相同的支付政策,就是范围、方式和标准都一样,从支持相对弱小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来讲,我个人观点更倾向于不要这么严格,民营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因质量提高以后,报销标准也可以适当跟着提高,或者按照相同比例支付。”
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今年重点工作
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已经放开,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问题这么多年受各方面质疑,其价格改革何时进行?
郭剑英明确表示:“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不仅提到了议事日程,而且是今年重点工作。具体措施我不好多讲,但核心问题一定是要有利于我们医务人员服务价值的体现,一定要有利于医疗服务价格结构关系的理顺。”
郭剑英说:“我曾经提出,假如给一个时限,在时限内如果不能理顺价格,那就放开,但如果想管,就一定要理顺,这表明了我们的决心。因为具体价格调整在地方,涉及到保险支付能力,但不管怎样,我们的要求是,在保证群众负担不增加,基金可承受的提前下,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关系,理不顺就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