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院士除名”事件-被除名的是哪两位院士?
12月13日发表邓科、贾杭文章:被除名的是哪两位院士?全文如下:12月10日,上海某报刊出一条令人震惊的消息:两名院士因严重违背科学道德被除名。这则消息称,中科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张存浩院士在公布《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时说,已有两名中科院院士因违背科学道德而被除名,其中一人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消息并没有透露出这两人的姓名。
据了解,中科院历史上还从未有过院士除名的记录。被除名的两名院士到底是谁?作为社会中最有智慧,最富声望的群体中的成员,他们到底做了什么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一时间,社会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传闻和猜测,网上更有人将近来争议颇多的一些院士对号入座。
本报进行了追踪调查,发现事实并非完全如消息所说,背后尚有不少隐情。
记者首先找到张存浩院士,张院士称,那则消息并不准确。两名院士被除名实际上是多年前的事情,与这次出台的自律准则没有直接关系。这两名院士一位是中国科技大学原副校长方励之,另一位是华东理工大学原校长陈敏恒。其中,方励之被除名有政治方面的原因,陈敏恒被除名有科学道德的问题,也有经济方面的原因。张院士说,在对陈敏恒的处理上,中科院学部非常慎,最后按照院士章程,由院士门投票表决,并在2000年6月举行的院士大会上公布。但对于具体的情况,张院士说已过去好久,记不清了。
陈敏恒的问题
记者辗转联系,想直接采访陈敏恒本人,但陈拒绝谈论此事。
为了了解更多的情况,记者联系到多位院士。与陈敏恒同在华东理工大学的得英院士说,陈敏恒的事在很大程度上与当年非常有名的"胡黎明事件"有关。
胡黎明当年是中国科技界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从1991年28岁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留校,到晋升教授,取得博士生导师资格,胡黎明只用了两年时间,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的博导之一。但1997年的时候,他6年前的博士毕业论文"剽窃丑闻"被揭露了出来。据调查,他将国外科学家送他阅读的尚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的精彩内容攫为己有。
胡黎明的导师就是陈敏恒。不仅如此,胡发表的另外几篇造假论文中也有陈的署名。
有院士介绍,中科院化学学部讨论陈敏恒的问题时,曾有人提出,胡黎明读博士期间,陈正在做华东理工大学校长,事情忙,可能不太了解胡的论文。但是,许多院士认为,既然是导师,既然署了名,就得负责,"在科学上,没有什么当官不当官"。
上海的一位院士说,导师没有发现学生在造假,就说明导师没有深入了解学生所做的工作,只是挂个名字,根本就不配做导师。至于合作发表的论文,按照国际科学界惯例,学生的名字通常署在第一位,导师的名字在后面,这只是表明学生做了具体工作,对文章内容负主要责任的还是导师。
陈敏恒在化学工程理论研究中有造诣,并于1991年当选为中科院院士;在任校长期间,也有管理建树。1994年3月,刚从校长岗位上退下来的陈敏恒,还与现任中科院副院长的陈竺,上海戏剧学院的余秋雨等人一起入选十大"上海高教精英"。但正如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的,科学界对一具人学术道德上的污点丝毫不能容忍。去年,国外有位研究人员和其学生合作了一篇论文,投给权威的《科学》杂志。后来这位研究人员发现学生在论文中伪造了实验数据,当即向《科学》杂志提出撤回论文。《科学》杂志为此专门发了一篇社论,一方面称赞他的举动,另一方面也对他平时没能在研究小组里培养出的学风提出了严厉批评。
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第二章第九条的规定,当院士的个人行为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丧失科学道德,违背院士标准,有不少于5名院士书面提议,要求撤销其院士称号时,由其所在学部常务委员会受理并审议后,通过本学部全体院士投票表决,可作出撤销其称号的决定。
但是对于陈敏恒的调查和处理的具体情况,以及他被除名的经济方面的原因,记者并没有拿到进一步的资料。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知情人都在回避这一事情,一些院士不愿论谈此事,一些说已记不确切,建议记者去中科院学部联合办公室采访,称那儿应该有完整详细的调查处理材料。
学部联合办公室有关人士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这位人士还告诉记者,两位院士被除名是以前的事情,不是什么"新闻"了。
旧闻变新闻说明了什么?但是有研究人员质疑,既然不是"新闻",那么为什么12月10那则"两院士被除名"消息会引起那样大的关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院士告诉记者,当初对陈敏恒是内部处理,没有对外界公开,学部希望在媒体上淡化这一问题。因此当中科院历史上第一次因学术道德问题对一名院士除名时,外界并不知晓。
事实上这个引人注目的消息在事隔这么长时间后被报道出来,带有偶然因素。12月9日,中科院为新增选院士和新颁布的自律准则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张存浩在回答关于科学道德的问题时,为了说明院士整体素质相当不错,称近千名中科院院士中只有两人被除名,而因为学术道德被除名的只有一位。在场的一位记者"很敏锐"地据此写成了那则消息。
如果不是这个偶然的机会,这个关于学术道德的重大事件也许会一直不为人知。分析人士指出,如果当时能够及时披露,势必引发全社会关于学术道德的讨论,从某种程度上起到警示作用。上海的一位院士也说,其实这件事情没什么好保密的。
一些中科院院士指出,近年来科技界存在着一些违背科学道德的行为和不良学风,且有日趋严重之势。例如,来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材料表明,申请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剽窃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滥用科学基金等事例的绝对量在增加。
有分析人士指出,这种状况某种程度上与公开批评制度的缺失有关,它实际上降低了学术腐败的风险成本,使得更多的人在进行成本--收益的比较后铤而走险。这位人士认为,如果当时能充分运用公开批评,发挥"院士除名"的警示作用,或许有助于遏制这类腐败现象。
前不久的核酸风波,中国生化学会有多名会员卷入,经媒体披露后,该学会定出"家规":学会成员不得擅自以学会名义在商业活动中发表学术观点,以防误导公众。一位著名院士肯定了媒体在其中的作用。
中科院院士余国琮和周恒在《科学时报》上撰文指出:“只有一方面加强自律,一方面接受群众的监督,才能真正维护院士群体的崇高声誉。”
附 方励之 :一九三六年生,浙江杭州人。一九五二年,方励之考入北京大学物理系,一九五八年他被调至中国科技大学,前後任助教、讲师及教授。“ 文化大革命” 後,研究与兴趣转向天体物理,在中国率先开展相对论天体物理及宇宙学研究。 先后在剑桥大学,日本京都大学,美国普林斯顿任客座教师或高级研究员,一九八一年被推选为中国科学院数学物理学部学部委员。一九八四年被任命为中国科技大学副校长。一九八七年,由于学潮他被指为“ 资产阶级自由化” 而撤销了的副校长职务,被调至中国科学院北京天文台任研究员。1989年因89民运被控犯有反革命煽动宣传罪,被开除公职,撤销院士资格,其后流亡美国任中国人权理事会共同主席,亚利桑那大学天体物理学家。
方励之学术成就斐然,先后发表学术研究论文一百五十篇以上,并有《相对论天体物理的基本概念》,《观测宇宙学》等12本著述。1985年他获得国际引力基金会颁布的一等奖。他还写有许多普及性文章,1987年获得中国优秀科普作品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