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程碑?or 换汤不换药?——我国正式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7-02-28 22:33:37
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环节,过去一直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进行鉴定。21 日,记者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已正式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将由委托方交给专业评价机构执行。这意味着,我国正探索和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新型科技成果评价将由市场“唱主角”。
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司长许倞表示,按照国务院此前有关部署,按照依法行政、转变职能、加强监管、优化服务的原则,明确科技成果鉴定要改变管理方式,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在业内人士看来,以往由科技主管部门单纯鉴定“是否”为科技成果,鉴定标准难统一。许倞表示,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取代主管部门进行成果评价,可以更好地发挥政府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
专家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更多是一种市场行为,但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引导与支持,要统筹用好“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让各类市场主体能真正行动起来。
据介绍,通过第三方专业评价机构对科技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此举将有利于科技成果尽快获得投资方、合作方的认可以及政府支持,便于技术交易的顺利进行。
“未来,新型科技成果的评价将更多依靠第三方进行和评价。”科技部副部长李萌表示,科技管理部门主要应规范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的发展,研究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建议,通过政策引导,“既为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留足空间,也要掌握底线、引导服务机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