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舱蓄意被毁,还要医院“赔偿”

发布时间:2014-09-22 22:18:0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高压氧医学信息中心

67岁刘某在广东韶关南雄市人民医院高压氧治疗中心接受高压氧治疗时点燃打火机被烧死一事被曝光后,被炒的沸沸扬扬,各界反响很大,奋起声讨,矛头直指医务人员玩忽职守,工作责任心不强。经过有关部门调集专家对该事件调查后,还原事实真相如下:

患者刘某,因颅脑外伤在南雄市人民医院高压氧治疗中心行高压氧治疗。经10次高压氧综合治疗,患者神志逐渐转清,对高压氧治疗安全注意事项也十分清楚。治疗期间刘某因琐事数次向周围人和阿姨表示不想活了,想寻短见。每次高压氧治疗之前医务人员都会向患者进行安全告知,并作安全检查,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舱。在第11次治疗时,医务人员常规对刘某进行了入舱前检查,在口袋中搜出了少许餐巾纸外,再未发现其他物品。当压力上升到0.6大气压(表压)时,操作人员发现不吸烟的患者刘某,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个打火机,结合平日患者“不想活了”的言论,立即意识到患者可能要自杀,医务人员马上紧急排气减压。就在医务人员紧急减压的过程中,患者不听医务人员的厉声警告,点燃了打火机,舱内发生剧烈燃烧。医务人员打开舱门,用灭火器扑火,将病人拉出舱外,同时电话报警。

减压出舱后,尽管患者严重烧伤,但没有死亡,且神志清楚,拒绝回答医务人员的任何问题。为了挽救患者,医院立即将患者转至烧伤科治疗。患者在烧伤科治疗期间,患者家属不配合,不履行相关手续,十分关注“赔偿”问题,导致患者救治不顺畅、“不合拍”,最终死亡。

事故发生后,院方极其重视,邀请和配合权利、专业部门调查。经过反复核实现场情况,医务人员行为,救治过程,最后认定,医务人员无任何过错。

面对专家组做出的结论,患者家属仍不依不饶,咬定医务人员安检不严不放,严重干扰了医院正常医疗活动的进行。院方面对繁重的医疗工作压力,实在不想再与病家纠缠。在向病家提供所谓“道义补偿”20万元以后,家属立刻消失的无影无踪。

明明是患者蓄意点火,损坏了医疗设备-高压氧舱,本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患者不仅没有被问责,医院还奉陪了20万元的“赔偿”。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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